为了遥远的过去

谢楼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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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来自过去的信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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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要一提起程寒暮,就会很不愉快。

程寒暮小气、苛刻、易怒、专制,有着相当严重的洁癖、准确到以秒计算的作息、一年四季永远的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。

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钟,我都要集中精力避免出现规定外的错误。

这些错误包括但不限于:鞋子上有比一根头发明显的污渍、坐着的时候把双腿叉开大于十五度、对人微笑的时候露出超过八颗的牙齿、喝水时发出比蚊子哼哼大一点的声音、牙齿不小心碰到了叉子、在桌面上放杯子的时候声响太大、每天换下的内衣裤没有立刻去洗并且立刻拿去烘干消毒、卧房的桌子上有超过两本以上翻开没有收起来的书、把牙刷头朝下放在漱口杯里而不是头朝上放、带杂志和书到洗手间去多于十分钟没有出来……

我曾经想过,只要能摆脱这种生活,我愿意去做任何事情。

我曾对程寒暮说过,希望他马上去死,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。

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把程寒暮当作一段永远的过去了。十分钟之前,我接到程寒暮律师的电话,他希望和我见面,以便详细告知我接受程寒暮遗产的事宜。

我碰巧今天有空,于是我们约在我办公室巷口的饭店前,一个小时以后。

一个小时的时间很长,足够我回复三个委托人的即时邮件,拒绝了其中两个,和另外一个保持联系以便做出下一步了解,继续看接电话之前我正在看的那部无聊的动作电影。

等电影里那个怎么也死不掉的吐血狂人总算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,我扫了一眼桌上电子钟的时间:AM10:55。

我关掉所有窗口和软件,关主机、关显示屏、关电源,从堆满衣物的沙发上顺手捞起一件外套,跨过地上成堆的杂志和报纸,把放在窗台上的钥匙揣在兜里,顺手带上门,晃进办公室外的小巷里。

五分钟,可以让我很从容地穿过这条有阴沟和几个垃圾堆的巷子,躲开乱窜的猫狗,走到巷口那家餐厅门前去。

这家餐厅有地道的拌面和抓饭卖,缺点就是地面和桌面经常会黑得看不出原色,还有就是——苍蝇比较多。

餐厅门前,烤羊肉串的熏烟冒着,电风扇嗡嗡的声音从店内传出来。哗啦一声,是一个店员随手将一盆洗碗水泼了出来。

水花溅在脚下,站在饭店门口夹着公文包的律师先生微微欠了欠身,皱眉。

几年不见,童律师发福了不少,灰色阿玛尼西服下小肚腩微凸了出来。我溜达过去轻松地笑着和他打招呼:“童先生,好久不见。”

童律师脸上僵硬,微颔首:“李小姐好。”

他把手中的文件交给我,语速略快:“这是程寒暮先生书面遗嘱复印件和遗产的大致清单,只要李小姐不宣布放弃继承权,从遗嘱生效的时间开始,遗嘱所规定的各项财产,所有权都将归李小姐。”

我接过那份文件,飞快翻过,一项项核对应该属于我的财产:本市的两处房产,零零散散的股票、国债和外汇,还有几笔国外银行的存款,数目比我想象的要多不少。

“这些不用报税?”我把文件重新翻到第一页。遗嘱的复印件上的确是程寒暮的笔迹,比平时潦草一些,日期是一个多月前,签名的三个字依旧隽秀挺拔。

我十二岁的时候对着他的笔迹把这三个字练了一整天,结果发现我写的始终要比他丑一圈,只得作罢。

“报税会有专门的会计师负责,这些我会办好。”童律师很快答道。

很明显的不想跟我多谈,我只好耸肩:“那就委托童先生了,反正我也没什么不信任童先生的。”

童律师额旁的青筋微突了一下,脸上的职业化表情没什么变动:“李黍离小姐,我来的另一件重要事情是通知李小姐,程寒暮先生已经于昨天下午3点21分去世。我应该说一句深表遗憾,不过看李小姐的状态,说不说可能都没有关系。”

“说了也可以的。”我笑,“我没想到他还能活这么久,这倒真是挺遗憾的。”

童律师额上的青筋又突了一下:“李小姐,程寒暮先生是你的监护人!”

“十八岁之前是,十八岁之后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。”我很快反驳,微笑。

童律师僵住片刻,语气不好:“李小姐,我想如果是我的话,继承了这么一大笔遗产,会有心情去参加一下葬礼。”他从口袋里很快摸出一张早就写好的纸条递过来:“地点还有时间。”

我笑着接住:“我看到时候有没有空。”

童律师又僵了一次,径自收起公文包,抬腿。

“童先生,”我微笑着叫住他,“可以告诉我死因吗?”

童律师略停了一刻,不过他似乎是觉得有义务跟我解释,语气僵硬地开口:“心内壁大量出血,多器官衰竭,没能抢救过来。”

我点头:“我刚才看了一个电影。”

童律师皱眉,显然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说到电影。

“一个改邪归正的黑社会中了五枪死掉了,其中三枪都在心脏附近,看样子很像吐血吐死的。”我抬头,“他临死前的样子,和那个黑社会差不多?”

童律师转身,一直走向街道对面停着的汽车,钻进去,关门的声音很大,从前窗里看到他把方向盘抡成个大圈。汽车发出尖锐的嗞响,绝尘而去。

我无奈地耸肩晃腿。我只不过是说了一部电影而已,这么生气干什么?

夹着文件到路边小店里点了一份拌面解决午餐,我回到办公室的时候,还不到十二点。

午休时间我从不看电脑,把那份文件随手丢到桌子上,扎进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,翻了半天,终于从一大堆照片里抽出压得有些弯的一张。

照片上穿着宽大白色睡衣的人,坐在一大片盛开的铃兰花旁,他的头放在躺椅的背上。透进温室的阳光照着他,玻璃拼合线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晦暗不明的阴影,阳光下的人眉宇舒展,闭着眼睛,面容很安详。他很年轻。

程寒暮很年轻,他只比我大十一岁。他在我十岁的时候收养我,那一年他也只有二十一岁。

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十四岁,刚刚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架相机,鬼鬼祟祟地溜进午间阳光充足的花房,偷拍下程寒暮小憩的样子。

我一直都认为程寒暮更适合白色。他穿白色的时候,脸上会少一些犀利的傲气,多一些清朗的温柔。

二十五岁的程寒暮,遥远的午间时光,相机后十四岁的我,十二年之久的过去。

我把那张照片用粘纸按在墙壁上的各种照片之间,在旁边用铅笔标上:lover。

写完之后扔掉铅笔,一屁股坐在沙发里,开始睡午觉。

狭窄的、充满柴油味道的渔船底层,不断的颠簸,照在脸上的不连续的光线,潮湿的空气,嘈杂难懂的语言。

甲板的门打开,面目模糊的男人,伸过来的粗壮手臂,尖叫、反抗,粗大的巴掌扇在脸上,嘴里的咸腥味道,耳朵里持续的轰鸣。不断落下来的拳头和脚,被人像抓小鸡一样拎住胳膊和脚丢到岸上的黑暗房间里去。

重复的殴打和训斥,霉烂的食物,各种不怀好意的面孔,暧昧的目光,在皮肤上游移的湿热手掌……

最后无一例外地,会变成海一样的窒息,无边无际,直到睁开双眼。

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,我张开嘴大口喘息。

沙发上方的空调依然在嗡嗡作响,办公室里的空气像凝固了一样。

我躺在沙发上努力盯着天花板调整呼吸,等待这一阵惊悸过去。

被程寒暮收养的前两年,我经常会做这样的噩梦,梦到我依然在那些人手中,被踢打,被咒骂,被关在肮脏的、泛着臭味的房间中,等着调教得稍微听话一点就丢给饥渴的嫖客。

程寒暮是在异国沿海城市的一个码头上捡到我的。按他的话说,是他下了游艇经过码头,从某堆货物的角落里突然跑出来一个矮瘦的人影,无比迅速地冲过去贴在他身上。

那时候我刚刚从那个地下的雏妓窝里逃出来,追来的人在身后咒骂着逼近,视野中只有离藏身之地不远的几个人走着,我完全被恐惧控制,本能地冲向那几个人中的其中一个,死死抱住那个人。

我到现在也说不上来,在那几个人中,为什么我没有选其他几个看上去更高大健壮的人,而是毫不犹豫地冲向了走在中间的人,抱住了那个高挑却消瘦的大少爷。

也许是因为程寒暮的肤色更白皙一些,和当地人古铜色的肌肤有差别,更像中国人;也许是因为程寒暮那远超常人的清俊面容——反正我从小就眼神犀利,善于发现美色。

总之在那一刻,我用尽全身力气抱住程寒暮,仿佛松开他我就会死。

我抱得特别用力,直到后来,那些追捕我的人被闻风而至的巡警惊走,我还不肯松手。

程寒暮气喘吁吁地拖着我回到他的车上,惨白着脸说:“你再不松手我就要昏倒了。我昏倒了,我的保镖会把你丢到海里去喂鲨鱼。”我这才稍微松开一点。

当然,后来我看科普书,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海域里都有食人鲨。

最初捡到我,程寒暮不是没有想过把我交给当地警方和政府处理。不过我对于被贩卖前的记忆一片空白,除了胳膊上一个中文的“李”字刺青之外,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我的国籍和身份。而且只要程寒暮一离开我的视线,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号啕大哭。

最后程寒暮只好将我带回了祖国,用他父亲的名义领养了我。直到几年后他的父亲去世,程寒暮才正式成了我的监护人。

刚被程寒暮领养的时候,我几乎没有说话的能力,只要睡觉,就会在噩梦里尖叫,精神性地呼吸困难。只有当程寒暮把我抱起来放到腿上搂住安慰,我才会平静下来。

也是这个原因,我十三岁之前,每天都和程寒暮睡在一起。

到了十三岁那年,我有了初潮,那之后程寒暮才不再跟我同床。

不过那会儿我也早就不再做那种噩梦了,从十二岁一直到现在,都没有再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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